拉薩市被納入全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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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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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拉薩市被納入全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范圍拉薩融媒訊(記者齊永昌)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印發《關于申報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和項目的通知》,申報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調整為“省會(首府)城市或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大城市”,明確保障性住房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對符合條件的中央通過現有資金安排渠道適當給予補助,并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支持利用住房公積金向繳存職工發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也適用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稅費支持政策;明確將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設立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也適用于現行棚戶區改造有關稅費支持政策。拉薩市作為西藏自治區首府城市,順利納入全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范圍,并獲得相關政策和項目支持。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實施,可有效解決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不斷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和環境,大力推動拉薩市古城保護和舊城改造重大項目建設,促進城市發展更協調、設施服務更均等、整體承載力更韌性、現代化發展更惠民。下一步,西藏自治區住建部門將加大與住建部匯報銜接力度,指導拉薩市做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項目申報工作,全力抓好政策項目落實落地。來源:拉薩日報